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洲区
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新政发〔2008〕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涨渡湖、龙王咀农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在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筛选和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我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5项,具体内容附后)予以公布。
各相关街镇场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利用和传承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新洲”作出积极贡献。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新洲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15项)

注:本名录中包括省级1项:牌子锣鼓;市级8项:牌子锣鼓、高跷狮子、高跷亭子、高台狮子、八十八行、鼓书、新洲皮影戏、旧街花朝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