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夏大用主持,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易金莲作工作部署。
会议要求,创建指挥部各工作组、各责任部门、各街镇场处,要加强对派出所、医院、宾馆、车站、工商、税务等窗口单位和主要交通路口、商业街、图书馆、文明社区、行政村等实地考察点的督导检查,从材料审核、规范服务、健全制度、投诉记录、宣传氛围、经营场所各种证照、行政村村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审查,做到一个单位不漏、一项内容不少、一个软件不丢分。
区委副书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务副指挥长杨三明最后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按照国家标准推进各项工作,攻重点、改难点,确保在9月10日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