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洲区项目建设中介机构目录评审办法》的通知
(新优发〔2011〕4号)
各街镇(区、处、场)党工(党)委,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道观河风景旅游区管委会,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国家机关各委办局、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各人民团体:
经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新洲区项目建设中介机构目录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洲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新洲区项目建设中介机构目录评审办法
为严格实行准入制度,促进项目建设中介机构目录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根据《新洲区项目建设中介机构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范围
自愿申请且符合《新洲区项目建设中介机构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的区内外中介机构。
二、评审程序
1、中介机构管理目录的选定、评审,在项目建设中介机构目录管理领导小组主持下,由中介机构目录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集中联合评审。
2、实行分类评审。按业务范围分类,分别对工程咨询、资产评估(审计)、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勘测设计、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安全评价等九类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3、中介机构评审实行现场集中评审,无记名打分,按综合得分对参评的中介机构分类排序。由项目建设中介机构目录管理领导小组确定进入目录管理中介机构名单。
4、每类中介机构纳入管理目录评审,第一批次确定进入目录管理名单的数量为5—10家,原则上每类不得少于5家。以后批次、数量依据实际情况增减。
三、评审标准
1、中介机构目录选定评审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基础分、业绩信用分和资质等级分三部分构成。
2、凡进入中介机构备选目录的单位均得基础分60分。进入备选目录前,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取得国家级(AAA)“重合同、守信用”授牌的得分20分;取得省部级(AA)“重合同、守信用”授牌的得分15分;取得地市级(A)“重合同,守信用”授牌的得分10分。无信用授牌的不得分。
3、工程咨询类中介机构取得甲级资质的得分20分,取得乙级的得分15分,取得丙级的得分10分。
4、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以法人资格进入中介机构备选目录的,得分20分;以分支机构进入备选目录的,得分10分。
5、土地评估类中介机构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得分20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注册的,得分10分。
6、房地产估价类中介机构资质等级为一级的得分20分,二级的得分15分,三级的得分10分。
7、土地勘测设计(地质勘察)类中介机构取得甲级资质的得分20分,乙级资质的得分15分,丙级资质的得分10分。
8、建设工程勘测设计类中介机构取得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得分20分;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的得分10分。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中介机构取得甲级资质的得分20分,乙级资质的得分10分。
1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类中介机构,以国家级能评中心进入备选目录的得分20分,以省市(含武汉市)级能评中心进入备选目录的得分15分,以区县级能评中心进入备选目录的得分10分。
11、安全评价机构类中介机构取得甲级资质的得分20分,取得乙级的得分10分。
四、专家评审
1、区发改委适时建立评审专家信息库。
2、评审专家资质,应是目录所列九类中介机构中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如“高级注册咨询工程师”、“高级注册土地估价师”、“高级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
3、专家评审工作择机启动。
五、附则
本评审办法由项目建设中介机构目录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