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与派出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范围的通知
关于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与派出纪检监察组
联系指导范围的通知
根据《中共武汉市纪委办公厅关于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联系监督范围的通报》,为加强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与各派出纪检监察组之间的联系指导、联动协作,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现就纪检监察室与派出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范围通知如下。
(一)第一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1、联系派出机构: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
2、联系单位:区国安分局
3、联系街镇:仓埠街、李集街
(二)第二纪检监察室
1、联系派出机构: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
2、联系单位:阳逻开发区、建发公司
3、联系街镇:三店街、徐古街
(三)第三纪检监察室
1、联系派出机构: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
2、联系单位:区气象局、区税务局
3、联系街镇:旧街街、道观河风景管理处
(四)第四纪检监察室
1、联系派出机构: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
2、联系单位:国家统计局新洲调查队、国投公司、农投公司、收储公司
3、联系街镇:汪集街、涨渡湖
(五)第五纪检监察室
1、联系派出机构: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
2、联系单位:供电公司、石油公司
3、联系街镇:邾城街、辛冲街
(六)第六纪检监察室
1、联系派出机构: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
2、联系单位:区人行
3、联系街镇:阳逻街、双柳街
(七)第七纪检监察室(审查调查协调指挥室)
1、联系派出机构: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
2、联系单位:邮政公司、电信公司
3、联系街镇:凤凰镇、潘塘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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