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2-03347 | 分 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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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9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新洲区财政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洲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机关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审查、发布、归档等工作。
按照公平、公正、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在不涉及秘密的前提下,对于在我局职责范围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公开,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65条。一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牵头组织和实施工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包括区本级预、决算报告,预、决算草案说明,调整预算报告等51项内容进行了公开。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增加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债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3个栏目,重点信息公开更加细化。对涉及我局职能职责管理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1年直达资金、2021年政府债券信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和政策清单等内容在“财政信息公开”栏目中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落实,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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