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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1 09:00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5-02531 分  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新洲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01-21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2024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有力促进其他工作规范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公平、公正、依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在不涉密的前提下,对于在我局职责范围内、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公开,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80“新洲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财政相关信息90余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牵头组织和实施工作。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包括区本级预决算报告,预决算草案说明,调整预算报告等56项内容进行了公开。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涉及我局职能职责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债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项目和政策清单等内容在“财政资金”栏目中予以公开根据工作要求,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相关信息23、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相关信息5、政府债务相关信息4重点信息公开更加细化。三是利用“新洲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及各类通知公告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规定程序予以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化完善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制度,明确三级审批流程,按照审批程序严格信息发布工作,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我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积极利用新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洲区财政局”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载体,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新洲财政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审查、发布、归档等工作。二是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近五年公开信息进行自查,并第一时间修改相关错误。三是将工作动态、政府预决算、财政资金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的学习,改进了上年度公开标准不够高、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内容的专业性较强,不够通俗易懂等问题2025我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编辑和整理,对专业术语和复杂概念进行解释和转化,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表述方式,以降低公众理解和接受信息的难度从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0元。

2024年我局无建议、提案办理。

2024年我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武汉市新洲区财政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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