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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发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2 09:20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4-02577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新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4-01-12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2023年,区发改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成立由局长组长、分管副局长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界定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2,均按规定认真办理。对于部分不属于本局工作职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及时向申请人作解释说明。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制定《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的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二是完善信息管理机制。建立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素质。定期组织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其更好地履职尽责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新洲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宣传栏、公告栏及局公众号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年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6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四)监督保障情况

对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通过考核,查找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及时进行了反馈和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区发改局未制发、未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均为0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和回复。符合条件的2件予以公开,10件部分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产生行政复议;产生行政诉讼 1 件,为结果纠正。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2022年,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强了对信息发布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各科室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同时,增加信息发布的频次,提高信息内容的时效性。二是提升信息质量。严格信息内容的审核和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信息进行分类管理,便于信息的查找和公开。

(二)本年度主要存在问题及下年度改进举措2023年,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内容的专业性较强,不够通俗易懂等。针对这些问题,2024年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内容的通俗性。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编辑和整理,对专业术语和复杂概念进行解释和转化,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表述方式,以降低公众理解和接受信息的难度。二是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关注度和理解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收取情况:无。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承办人大、政协提案3件,协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件11件,办理结果均为满意。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对办理项目进行信息公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999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29条,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149条,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1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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