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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6 15:00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4-02684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新洲区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1-16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新洲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务公开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区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总统计师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务公开规定》,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湖北省政务公开规定》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政策法规、工作内容、工作动态、工作思路、领导分工等,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及业务工作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

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0

0

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22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3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3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22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3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3年办件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

-8)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22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指2023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指2023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3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企业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

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机关事务繁杂,难以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要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有一定难度。

2、公开尺度难把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

3、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二)改进措施

1、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

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局将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3、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将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统计局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汉市新洲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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