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2-03488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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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新洲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20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1年,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发布全面、及时、准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
(二)落实规章制度
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务公开质量意识,做到“先检查,后发布”,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定期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更新,为全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良好服务。
(三)确保工作落实
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主要领导、内设机构等相关情况,主动公开政府文件,实时发布政府动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办积极指导帮助下,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集中更新现象突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以下改进: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政策性文件应及时公开,以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聚焦公众关注,丰富解读形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