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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22-01-21 10:05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2-03606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医保局 发文日期 2022-01-21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新洲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新洲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综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新洲区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新洲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28日挂牌成立,政务信息主要通过新洲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与融媒体中心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围绕我区打击医保欺诈骗保、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政策调整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加强宣传工作力度。2021年度共在新洲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稿30次,20次发布在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在新洲区广播电台、电视台、新洲报、问津网、《新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上发布医疗保障信息30多次。

(二)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先审查、后发布”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政府信息审批流程和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各处室单位按照要求,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中审批的所有文件,必须选择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是“不予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经办公室审核后上网发布;其他需上网发布信息,经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发布。

(三)平台建设

为切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让群众和单位办事更高效、更便捷,我局2020年12月上旬开通上线了官方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宣传途径,并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完成了局门户网站集约化迁移改造,提升了网站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逐步建立多元化、立体化的医保政务公开载体。2021年在“新洲医保”发布工作动态及医保政策文章共计220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医疗待遇保障工作信息公开。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分版块讲解城乡居民医保及职工医保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并公布了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同时,邀请新洲区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报道,对医疗待遇保障有关政策进行权威解读。

2.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基金监管重要政策文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全社会对医保基金监管的合力,切实维护好基金安全,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112月底,我局在新洲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7条,其中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情况等概况类信息7条,政务动态信息30条。依据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新洲医保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宣传专栏

2021年度,我局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共15份。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区医疗保障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区医疗保障局作为新组建单位,目前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新洲区医保2020年12月开通试运行,截止到2021年12月份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人数还不足百人,网站栏目和网站内容还需要进一完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机构刚组建,专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相对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公开的方式需更加丰富。

2022年,区医疗保障局将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通过不断加强局官方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和信息共享,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加强统筹协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积极探索利用丰富多样的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新洲区医疗保障局

2022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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