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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园林和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7 11:29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2-04671 分  类 林业
发布机构 新洲区园林和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2-01-17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区园林和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园林和林业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行政审批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央、省、市、我关于推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园林和林业信息,强化载体建设,加强制度保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考核,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及群众期盼来开展。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每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中心组(扩大)学习,组织集中学习《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科学高效推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公开力度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不走过场,真正发挥作用,我局围绕重点领域主动加大公开力度。除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工作动态等外,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涉林惠民政策,及时公开。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统一部署下,认真梳理相关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规范审批,扎实推进“四办”改革工作,我局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了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规范公开

  全面落实《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主动公开机制。二是推行依申请公开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着重抓好受理、答复等环节工作。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的原则发布信息,建立了由主管领导审核,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发布的工作机制。同时,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文件和敏感信息,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加强监管,确保网上信息安全。对反映园林和林业工作中的热点信息,派专人跟踪督查,及时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四)强化载体建设,注重基础工作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夯实基础,丰富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利用武汉市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和“信用武汉”网站及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网公开。二是结合“双评议”在各科室工作职责公示栏、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公示栏等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来单位办事。三是利用“植树节”、“爱鸟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大力公开宣传园林和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四是积极开展与区融媒体中心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通过“新洲发布”对口袋公园建设花田花海打造、森林防火等进行了很好地宣传公开。

 (五)积极沟通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畅通信息咨询投诉渠道。公开咨询投诉信箱whxzly@163.com及电话027-89357559,切实做到留言有回复、咨询有答复。二是及时答复、办理武汉城市留言板和“12345市长热线”及区长专线转办的各类事项,无超期件出现,办结率、达到100%。三是按照区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发言人,负责我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四是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明确专人及时发现、关注涉及园林和林业及我单位的相关舆情信息,及时进行跟帖回复或正式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4.88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此类没有)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此类没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部分涉及工作、政策公开对象还把握不准,有时公开不够及时。行政处罚林业案件查处情况,当事人不希望公开,国家、省市林业主管部门也没有明确要求对外公开下一步,要加强统筹,建立各科室信息公开机制,政策、工作动态等由办公室统筹,及时公开,力求公开层面更加精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新洲区园林和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待走完相关程序后,再予以公开。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武汉市新洲区园林和林业局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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