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行政执法主体(41个)
(一)法定行政机关(30个)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住房与城市更新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园林和林业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新洲区分局、区气象局、区档案局、凤凰镇人民政府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1个)
区烟草专卖局、邾城街道办事处、双柳街道办事处、辛冲街道办事处、汪集街道办事处、徐古街道办事处、李集街道办事处、旧街街道办事处、三店街道办事处、潘塘街道办事处、涨渡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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