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集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6-02885 | 分 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汪集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6-01-30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附件
汪集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单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汪集街道办事处 填报人:高汗清 联系电话:898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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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行政检查事项 |
行政检查依据 |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
行政检查标准 |
专项检查计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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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汪集街道办事处 |
对辖区内燃气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条 |
每月1次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按上级要求 |
配合区直部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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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汪集街道办事处 |
是否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修订)、《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36号) |
依据行业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等确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按上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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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汪集街道办事处 |
招牌标识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2修正) |
依据行业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等确定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按上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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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汪集街道办事处 |
是否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 |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2修改) |
依据行业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等确定 |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
按上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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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