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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新征土[2025]第4号

2025-07-03 08:30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5-19422 分  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7-03
文  号 新征土[2025]第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2024年度第1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智慧数字产业园区天元中路〈龙翔路—双龙东路〉新建工程)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585)文件,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位置:双柳街沟湾村、杨畈村、袁湾村,征地总面积0.7773公顷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7769公顷(其中耕地0.6378公顷),建设用地0.0004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双柳街沟湾村、杨畈村、袁湾村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具体补偿费用按照《补偿安置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停止办理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工商、税务登记及户口迁移等手续。

五、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2024年度第1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智慧数字产业园区天元中路〈龙翔路—双龙东路〉新建工程)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585)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期满起60日内先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用地批复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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