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新土告字[2025]第033号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5-20907 | 分 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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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7-23 |
文 号 | 新土告字[2025]第03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双柳街家湖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区拟启动武汉市新洲区2025年度第33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双柳街家湖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集体农用地转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农用地转用范围:双柳街家湖村。
二、农用地转用目的、项目背景:为实施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双柳街家湖村申请集体农用地转用,本次用地申报采取“只转不征”方式,拟用地地块经上级部门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土地所有权仍属村集体所有。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村庄规划。拟用于双柳街家湖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建设。
三、农用地转用现状:总面积0.1387公顷。
四、农用地转用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农用地转用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双柳街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农用地转用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农用地转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农用地转用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