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武汉市新洲区新闻出版局核查,武汉市新洲区清华副食超市等 32 家出版物零售单位已依法终止经营;武汉市新洲区陈志华文具店等 6 家单位所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许可。
我局就上述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拟注销事项,于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 日在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相关单位未向我局提出异议,也未主动办理许可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我局依法对武汉市新洲区清华副食超市等38 家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具体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单位持有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全部作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已注销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名单
武汉市新洲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9月16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