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新洲区环境保护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机关及下属三个二级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19.66 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74万元,增长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1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31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局所属单位计划报废、更新各一台已超过使用年限的环境执法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区环保局将3家二级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部门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42.66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8.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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