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新洲区环境保护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区人民政府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负责提出来我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似订全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目标和措施;负责环境保护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洲区环境保护局由机关及下属三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新洲区环境保护局总编制人数7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5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7人)。在职实有人数7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6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7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退休17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20.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30.16万元,其他收入190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0.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13.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06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430.16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237.32万元,增长20 %。其中:
(一)基本支出1004.91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138.7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新洲区环境监察大队和新洲区环境科学研究所从2014年起纳入区环保局部门预算。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30.7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
2.商品服务支出258.5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和日常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425.25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101.59万元,增长31 %,主要原因是新洲区环境监察大队和新洲区环境科学研究所从2014年起纳入区环保局部门预算。其中:。
1、A类项目支出275.2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C类项目支出150万元,主要是城维费列支用于局机关行政办公以及空气质量自动站运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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