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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10-29 15:50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0-865776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大数据中心 发文日期 2014-10-29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委政法委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区委政法委本级 1 个行政单位。

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73万元。

()因公出国()费用未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93万元。

1.。本年度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4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3万元。其中:燃料费6.89万元;维修费9.39万元;过桥过路费1.02万元;保险费1.63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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