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10-29 15:50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0-865776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大数据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4-10-29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委政法委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区委政法委本级 1 个行政单位。
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7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93万元。
1.。本年度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4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3万元。其中:燃料费6.89万元;维修费9.39万元;过桥过路费1.02万元;保险费1.6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