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代表区委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垂直单位、街镇(区)机关党的工作;
2、负责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督导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洲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设办公室、组宣科2个科室,另设区直机关纪工委,由区财政全额拨款供给。
(三)部门人员构成
新洲区委区直机关工委总编制人数5人,实有6人,其中退岗1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皆为行政编制6人。退休2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6.74万元,皆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74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7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5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96.74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4.51万元,下降4.5%,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0.16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2.0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工资依法递增造成。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3.57万元。其中,公务员工资38.05万元,医保5.5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0.8万元。其中,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费、差旅费、会务费、招待费、培训费等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79万元。其中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及优抚金等。
(二)项目支出26.58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6.56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取消了专项改革和补助经费。其中:
1.专项改革经费3万元。
2.专项补助经费3.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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