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信访局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10-29 15:58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0-868132 |
分 类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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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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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4-10-29 |
| 文 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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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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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信访局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部门名称本级及下属 1 个行政单位、 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47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8.48万元。
1.本年度未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48万元。其中:租车费 0.2万元;燃料费4.1万元;维修费 2.02万元;过桥过路费1.07 万元;保险费 0.89万元;安全奖励费用0.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9.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9.99 万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