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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道办事处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道办事处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4-02-07 15:44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0-865471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大数据中心 发文日期 2014-02-07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一、基本情况

(一)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宣传、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全区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拟定潘塘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努力组织实施。

3、负责抓好辖区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街道经济,积极培育税源,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4、加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审批、验收、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负责抓好所辖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和全方位的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性项目初审及工商、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6、大力加强村级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为企业和居民群众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好群众文化、医疗卫生、科普和群众体育等活动;指导辖区内村两委会工作,促进村级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村组织在宣传法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的作用。

7、兴办社区福利事业,负责做好拥军优属,防灾救灾、扶困助残、社会救济、殡葬、婚姻、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外来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

8、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人口的增长;负责计生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完成各种软件的建立管理工作。

9、领导和管理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负责民兵的政治教育,落实民兵参训人员;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值勤任务;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预备役、征兵工作。

 10、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全面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根据上级部署和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检查、指导、督促属地各部门和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协同作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11、加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道办事处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道办事处总编制人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岗实有人数43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事业编制11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7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78.72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8.7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7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6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678.72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6.82万元,增加1.02%,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88.72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16.28万元,增长2.84%,增加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在职人员晋职晋级、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调整、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62.7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

2、商品服务支出184.93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需的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1.0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医疗补助及住房保障支出。

(二)项目支出90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按照规定严格压缩三公经费、控制文件发放和会议表彰等支出。

1、行政管理事务类专项24.8万元,包括政府大院环境维护、机关人员伙食补贴、聘请临时工费用、离退休人员活动费及其他机关后勤服务支出;

2、应急事项支出25万元,包括处理防汛、抗旱等应急事务。

3、接待和处理信访事务5.2万元。

4、街道各专项工作29万元,包括纪委监察专项工作、人武部专项工作、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妇联专项工作等。

5、文化建设4.5万元,包括对老龄大学、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等。

6、重大节日接待在外工作回乡人员费用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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