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妇联是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区委、区政府联系全区妇女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全区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区委中心任务,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广泛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组织、指导、推动在全区城镇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动员全区城乡妇女积极投身:“四个新洲”建设。
3、负责并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全区妇女职业技术、实用技术、科学文化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组织、指导全区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家庭伦理道德观念,促进社会和谐。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7、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儿童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8、指导街、镇、村(社区)妇联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洲区妇联由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新洲区妇联总编制人数 7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6,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人数5 人,其中:行政编制 6 人,退休 5 人,离岗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06 万元,上年接转3.5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5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14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4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 110.06 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增加。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74.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6.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5万,津补贴20.3万,年终一次奖金0.79万,其本医疗保险5.78万。
2.商品服务支出10.67万元,在职人员日常公用、办公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53 万元。其中退休费22.89万元;住房公积金等改革性支出3.64万元。
(二)项目支出 39.46 万元。比2014年增加12.36。
1.妇女工作经费18.1 万元
2.妇儿工委工作经费7万元
3、巾帼示范村做创建工作经费10.5万元
4、专项经费(物业提租)3.8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