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以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
2、负责区属一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以及考核、调整工作。负责区管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推荐考核工作。负责协助市有关部门对市属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管理,并提出调整建议。
3、负责区委及区委委托管理领导干部和党群、人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的调配、任免、奖惩、离退休、工资审批、确定级别待遇、档案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属一级行政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市管干部职务任免、工资调整、离退休的呈报、转发等有关事项。办理干部出国出境审批手续。负责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4、负责指导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和组织实施全区参照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年度考核,负责区直参照管理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
5、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督促、检查《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方案审批。负责规划、检查、督促全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费收缴工作。组织开展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6、负责区党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做好区人代会、政协会的组织筹备和选举工作。指导和审批基层党委按时召开党代会、乡镇召开人代会。
7、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审查干部的现实表现。负责对全区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干部有关政策。
8、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区委及区委托管干部、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落实上级下达的干部调训任务。
9、负责全区人才工作,促进社会各类人才的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联系和组织部分优秀专家开展活动。
10、负责全区各绩效责任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工作的调查研究、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
11、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统计工作。做好党员干部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12、加强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地开展组织工作,及时向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报送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重要信息。组织实施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舆论宣传,开展组织工作调研活动。
13、负责全区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管理区老干部工作局,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武汉市新洲区委组织部为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新洲区委组织部总编制人数 16 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 3人。在职实有人数 16 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 2 人。退休人员 7 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358 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58 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1.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1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9 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 358 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28万元,下降7%,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6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17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补助及住房公积金调标、提租补贴发放。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117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 34.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保证机关正常运行。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4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医疗费、住房改革资金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 152.1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44.4万元,减少22 %,主要原因是:党校主体班培训补贴67.5万元不再列入我部预算,增加交通、物业补贴11.4万元及网宣网评经费8万元,上年结转群众路线教育专项经费3.7万元。
1、干部工作5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整体规划,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监督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等工作。
2、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26.7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党组织重点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理论研究,规划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3、绩效考评工作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和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工作。
4、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组工信息网络建设及运行、综合协调、组工信息宣传等工作。
5、专项改革经费(交通和物业补贴)11.4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干部交通和物业补贴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