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地方性交通运输行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负责编制全区交通运输专项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工作。
3、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建立和发展综合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布局。
4、负责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5、负责监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建设市场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负责全区公路、水路、客货站场、港口码头、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的行业管理。
6、负责全区公路、水路、港口、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管理;负责相关企业、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审查和运营监管;负责全区相关运输车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运营;统筹规划区内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客运出租汽车的运力规模,会同有关部门设置相关营运线路和站点。
7、负责全区港口、地方航道和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协调处理交通运输系统重大灾害、事故的调查、救助工作。
8、负责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港站客货疏运工作;组织协调货主专用码头等设施向社会开放、有偿使用。
9、配合物价部门监督管理全区城区公共客运、道路客运、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服务价格;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制定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有关措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信贷和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
10、负责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维修、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赁的行业管理;负责推进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能源管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项目攻关、成果鉴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项目,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
12、负责组织和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13、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14、负责区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新洲区交通运输局由机关及下属12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2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新洲区交通运输局总编制人数581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557人。在职实有人数550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557人。离退休人员217人,其中:退休217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4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0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27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36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0万元,项目支出498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543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182万元,下降17.9%,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5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5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减少。
1.工资福利支出222万元,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01万元,交通局办公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1万元,退休人员工资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4982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572万元,下降31.5 %,主要原因是:二级单位非税收入减少。
交通部门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及部分养护经费支出49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