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新洲区人大常委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新洲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新洲区人大常委会是新洲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新洲区人大常委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新洲区人大常委会总编制人数 3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29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人。在职实有人数46人,其中:行政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0人,聘用人员5人,退休人员45人。离退休人员45 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第二部分、新洲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1254,66万元,支出总计1251,98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27,16万元,增长约2.21%,支出增加41.46,增长3.42 %。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5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2.22万元,占本年收入97.41%,其他收入32.43万元,占本年收入 2.59%。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5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36万元,占本年支出 84.93%,项目支出 188.62万元,占本年支出15.07%。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22.22万元,支出总计1219.55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22.93万元,增长11.18%;支出总计增加137.24,增长12.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策性增资及奖励性增资。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923.3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9.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2.08%。其中:基本支出1030.93万元,项目支出188.6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大会议59.03万元,主要成效保证了与会代表的工作和生活服务,使代表充分发挥监督功能,最大程度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工作129.59万元,主要成效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舆论监督作用,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效益提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85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0.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8.57%。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0.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90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0.23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构建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基本建设和资本性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新洲区人大常委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新洲区人大常委会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65.82万元,完成预算的85.4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12万元,完成预算的81%。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12万元,完成预算的81%,比预算减少9.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其中:燃料费17.91万元;维修费16.30万元;过桥过路费2.03万元;保险费5.8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公务接待批次455次,公务接待人次2963人;完成预算的94.8%,比预算减少1.3万元, 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2015年新洲区人大常委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23.7万元。其中:用于公务接待活动23.7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7.64万元,降低21.1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38万元,降低0.28%;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26万元,降低 5.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新洲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9.73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增加23.31万元,增长2.6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新洲区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洲区人大常委会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新洲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22.2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2.37%。绩效评价结果是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舆论监督作用,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效益提升;代表提出的建议、议案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依法改善社会综合环境,使代表充分发挥监督功能,最大程度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