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政法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6-02-02 14:55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0-865785 |
分 类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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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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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6-02-02 |
| 文 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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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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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本单位由委机关组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8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6.8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增加机构、增加人员的情况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