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区委政法委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3、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4、研究加强政法部门党的建设、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5、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机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6、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委法治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7、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行动方案。
8、负责全区法治建设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区委政法委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委政法委总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 16 人,工勤编制 2 人。在职实有人数 18 人,其中:行政 16人,工勤 2 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 4人。
第二部分、区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 484.7 万元,支出总计 627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142.34万元,降低22.7 %,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收入减少。支出减少148.83万元,降低23.5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费用减少。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4.6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484.66 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68.19 万元,占本年支出 100 %,项目支出 213.98万元,占本年支出 100 %。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 966.83 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2.34、148.83万元,分别降低22.7%、23.59 %。主要原因是农村网格化建设收入、费用减少。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 482.17 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 482.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其中:基本支出 268.19 万元,项目支出213.9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网格化建设费用52.24万元,主要成效是全区648个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648名网格信息管理员和3481名网格管理员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能,加强治安防控、及时发现、消除治安隐患,积极收集信息、化解矛盾、管理服务,较好地保障了村(社区)的平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78.08万元,主要成效是通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等各种活动,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不断地提高了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司法救助9.3万元,主要成效是通过解决了涉法涉诉案件中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困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社区网格化平台运行维护56.76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了全区社区(村)网格化信息采集、录入的网络畅通;社区物防技防13.6万元,主要成效是完成了34个社区的技防任务,电子监控社区(小区)的盗窃等可防性案件有明显下降,监控系统也为调解矛盾纠纷、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可靠的证据;铁路护路4万元,主要成效是实现了无涉铁刑事治安案件、无“危行”案件、无车辆肇事事件、无耕牛上路问题的“四无”工作目标。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458 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类)。年度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6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53.8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委政法委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区委政法委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19万元,支出决算为 17.1万元,完成预算的 48.9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0.6 万元,完成预算的83.33%。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6 万元,完成预算的88.33%,比预算减少 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节约用车。其中:燃料费 5.2 万元;维修费 2.8万元;过桥过路费 1.7万元;保险费 0.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公务接待批次 160 次,公务接待人次 820人;完成预算的 92.86 %,比预算减少 0.5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
2015年区委政法委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6.5 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 6.22万元,降低 2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5.02 万元,降低 32.14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 1.2 万元,降低 15.5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节约用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招待费。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支出。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区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减少 5 万元,减少12.5 %。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区委政法委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3 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