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质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0-865711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大数据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6-10-26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第一部分、新洲区安全质监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参与起草全区有关安全生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区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场处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全区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矿山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五)承担全区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全区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全区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拟订全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章程,监督检查全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全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协调、指导全区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区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和安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区级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十四)负责管理全区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认证认可、纤维质量监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强区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推进全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和协调全区质量认证认可工作,监督认证标志和证书的正确使用。
(十六)负责全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含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实施辖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和纤维质量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负责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及应急处置。
(十七)负责全区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工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及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统一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筹码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证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在市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范围内组织和管理计量检定;实施计量器具管理和计量监督;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调解计量纠纷;监督和指导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监督抽查及应急管理。
(二十)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有关执法打假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负责办理有关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
(二十一)依法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质监政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中投诉的调查处置工作。
(二十二)依法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审批事项的管理,按规定做好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办理等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二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2016年6月新洲区安监局和新洲区质监局合并成立新洲区安全生产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3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 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 个。
纳入新洲区安全质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新洲区安全生产和质量技术执法监察大队
2.新洲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
3.新洲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新洲区安全质监局总编制人数103人,其中:行政编制19 人,事业编制8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8人)。在职实有人数90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68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8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退休14人。
第二部分、新洲区安全质监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 1551.6 万元,支出总计 1617.28 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 13.75 万元,降低 0.88 %,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非税收入减少。支出增加130.6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两局合并后房屋进行了部分修缮及增加了部分项目支出等。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1551.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1328.14 万元,占本年收入 85.6 %,其他收入 223.46 万元,占本年收入 14.4 %。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1617.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65.99 万元,占本年支出 53.55 %,项目支出 751.29 万元,占本年支出 46.45 %。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总计1328.14万元,支出总计 1444.62 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17万元,增长 4.42 %。支出增加 266.84 万元,增长 22.6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正常增加及追加了部分项目支出经费所致。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 1084.14 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 1444.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33.25 %。其中:基本支出 785.61万元,项目支出 659.01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安全监管115.76 万元,主要成效2015年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支出12.68万元,主要是对2015年度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兑现奖励,激发一线安监人员工作积极性;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支出52.48万元,完成了年初市局下达的安标化创建任务,有效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了企业事故风险;重大隐患以奖代补支出50万元,主要成效是消除了多处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了全区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专项支出453.01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全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85.6 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08.6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5.38万元、津贴补贴69.13万元、奖金56.6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66万元、退休费63.53万元、生活补助0.24万元、住房公积金44.07万元、提租补贴1.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8万元;公用经费 247.5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44万元、印刷费8.49万元、水费1.04万元、电费6.03万元、邮电费3.85万元、物业管理费1.64万元、差旅费1.09万元、维修(护)费46.07万元、会议费0.38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5.42万元、劳务费29.68万元、委托业务费1.63万元、工会经费32.56万元、福利费62.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19.6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8.9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0.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2万元。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新洲区安全质监局本级及下属 3 个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64 万元,支出决算为 60.9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2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44.79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32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2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80万元,完成预算的 95.32%,比预算减少 2.2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其中:燃料费 26.77万元;维修费 10.79 万元;过桥过路费 2.1 万元;保险费 5.14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6.14 万元,公务接待批次 230次,公务接待人次2536 人;完成预算的 94.96 %,比预算减少 0.86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公务接待管理。
2015年新洲区安全质监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6.14 万元。其中:用于省、市各项安全检查接待 5.44万元,大型联合执法活动 10.7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 1.88 万元,增加 3.1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2.2 万元,增加 5.16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 0.32 万元,降低1.9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执法检查频率增加,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公务接待管理。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新洲区安全质安监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44.73 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减少21.85万元,降低 8.2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按制度管控各项费用。(本项由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新洲区安全质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2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58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洲区安全质监局共有车辆 12 辆,其中其他用车 4 辆。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