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林业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6-02-02 09:30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0-864985 |
分 类 |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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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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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6-02-02 |
| 文 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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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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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林业局机关、林业森林公安分局、林政管理稽查队、森林病虫害防治检测站、区绿化所、区广场办。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3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 1.3万元,下降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 20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3万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