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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6-02-01 09:31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0-864994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大数据中心 发文日期 2016-02-01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森林生态环境、森林资源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参与起草有关林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履行区政府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洲区林业局由机关及下属 26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5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新洲区林业局总编制人数  197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 111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人数 143人,其中:行政编31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1人。退休人员 54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22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2200.36万元,上年结转6.54。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06.9万元,主要包括农林水支出(科目)1977.31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113.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5.66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206.9 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536.1万元,增长31.8%,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63.2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735.5万元,增长5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1165.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4.5万元,基本工资预增支46.8万元,生活性补贴68.05万元,工作性补贴47.03万元,差额补贴5.67万元,冲销64元后节余津贴12.36万元,女职工卫生费1.27万元,特岗津贴11万元,通讯补贴7.04万元,交通补贴48.58万元,物业补贴46.75万元,奖金8.58万元,绩效工资453.6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3.92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456.78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电费12.78万元,邮电费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25万元,劳务费30万元,其他工资性支出318万元(包括建设局职能移交林业局预算资金1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41.18万元。其中基本退休费109.67万元,离退休冲销64元后节余津贴3.63万元,离退休国家规定的津贴0.28万元,离退休生活补贴152.69万元,离退休差额补贴5.81万元,离退休女职工卫生费0.19万元,离退休物业管理13.44万元,离退休公用部分0.86万元,优抚对象及抚恤救济费7.86万元,住房公积金115.66万元,提租补贴23.1万元,离退休提租补贴7.99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按政策规定普调工资和职称晋级增资;2、根据新文社发{2012}34号文规定增加事业编人员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退休费。3、按2015年预算要求新增住房提租补贴、交通补贴、物业管理补贴。4、新增加单位:绿化所、广场办。

(二)项目支出143.7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99.39万元减少58%,其中:

B类 项目 143.7万元。其中其他林业支出景观林带土地租赁及管护经费110万元,“以钱养事”专项资金33.7万。

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15年预算中林业科技推广经费12.26万元、保护古树名木经费5万元、防护林防火经费25万元、林场运行经费25万元、森林病虫害经费30万元共计97.26万元列入2016年预算中的商品服务支出中,2015年专项改革经费84.06万元在2016年预算中列入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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