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名称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森林生态环境、森林资源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区政府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新洲区林业局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25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5个。
纳入2015年度新洲区林业局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林场;
2、武汉市新洲区林业科学研究所;
3、武汉市新洲区苗圃;
4、武汉市新洲区涨渡湖林场余集分场;
5、武汉市新洲区名特优新经济林示范场;
6、武汉市新洲区果树科学研究所;
7、武汉市新洲区将军山林场柳河分场;
8、武汉市森林公安局新洲分局;
9、武汉市新洲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0、武汉市新洲区果茶技术服务站
11、武汉市新洲区林木种苗管理站、
12、武汉市新洲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公室;
13、武汉市新洲区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14、武汉市新洲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
15、武汉市新洲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16、武汉市新洲人民广场管理处;
17、武汉市新洲区林政管理稽查队、
18、武汉市新洲区徐古林业管理站;
19、武汉市新洲区邾城林业管理站;
20、武汉市新洲区李集林业管理站;
21、武汉市新洲区凤凰林业管理站;
22、武汉市新洲区阳逻林业管理站;
23、武汉市新洲区汪集林业管理站;
24、武汉市新洲区仓埠林业管理站;
25、武汉市新洲区旧街林业管理站。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林业局(园林局)核定人员编制496人,其中:局机关22人、森林公安分局12人、林业站40人、二级单位421人。实有在职385人,其中:财政供给200人(退休人员52),非财供405(退休人员168人)。
优抚对象10人;其中城镇3人,农村7人。
林业系统在职自收自支人员237人。
第二部分、部门名称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2925.03万元,支出总计2925.03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1170.97万元,降低28 %,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上级专项收入减少1139.83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2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2416.23万元,占本年收入82.6%,其他收入508.80万元,占本年收入17.4%。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2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4.88万元,占本年支出68.5%,项目支出411.35万元,占本年支出14.1%,其他支出508.80万元,占本年支出17.4%。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2925.03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170.97万元,降低28%。主要原因是上级林业项目收入减少1139.83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416.23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2416.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004.88万元,项目支出411.3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78.86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68万元,石油提价151.1万元,森林防火27万元,其他支项目支出86.39万元。项目的主要成效:森林资源管理完成荒山造林,增加了绿地面积,有效地控制了部分水土流失。石油提价改革对林业的补贴,大大地降低了林农的林业生产成本,林农真正得到了实惠。指导全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森林防火有效地控制了全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生态复绿承担了全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416.23万元,支出决算为2416.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0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4.55万元、津贴补贴45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5.05万元、绩效工资466.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2.32万元、退休费82.3万元、抚恤金16.2万元、住房公积金101.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9万元;公用经费 20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37万元、电费8.48万元、邮电费0.84万元、公务接待费17.69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福利费67.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72万元。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林业局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32.69万元,完成预算的8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5年部门名称因公出国(境)团组 0 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燃料费7万元;维修费6万元;过桥过路费1万元;保险费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9万元,公务接待批次443 次,公务接待人次 3500人;完成预算的88%,比预算减少2.31万元。
2015年新洲区林业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7.67 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 10.31万元,降低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万元,降低37.5%;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31万元,降低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小车费用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新洲区林业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9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减少10.31万元,降低24%。主要原因是严格小车费用的管理,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新洲区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洲区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新洲区林业局组织对 4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4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70%。绩效评价结果1、生态公益林保护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林农收入增加。2、景观林带建设改善了生态环境,既有本身的生态功能,又有服务旅游的景观效果。3、森林病虫害防治于每年3-10月定期进行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及时发布有害生物预报、预警、警报,为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提供基础性资料。4、湿地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有效地保护了全区400多棵古树和湿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