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拟 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武汉曜朵瑞格商贸有限公司等48家企业: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长期未经营和查无下落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送达当事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特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新市监罚告〔2025〕70号-117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1.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48家企业)
2.新洲区2025年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