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
|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6-06933 | 分 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新洲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6-02-02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
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工作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武汉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质量和执法检查精准性与有效性,实现 “一次检查、全面诊断、综合施策、闭环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适用范围
我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共同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和储存企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需纳入“综合查一次”的企业。
三、检查流程
(一)提前告知:检查前3个工作日,将检查通知、检查事项清单、检查标准等内容书面告知被检查企业,要求企业提前做好自查自纠及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先行出示执法证件,通过“扫码入企”完成登记报备,采取“查阅资料台账+现场实地核查+现场询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三)现场反馈:检查结束后,当场向企业反馈检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听取企业意见建议。
(四)下达文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明确执法依据、处罚内容及整改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四、职责分工
(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联合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方案、调配执法人员、信息汇总、资料归档,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检查、执法文书制作及隐患跟踪,统筹协调检查中的各类问题。
(二)各联合单位:指派专人参与联合检查,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检查,制作相关执法文书,跟踪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向检查组办公室反馈检查及整改信息。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开展检查,规范制作执法文书,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联合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按照分工开展作,及时沟通检查情况,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推诿扯皮。
(三)注重检查实效: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突出隐患,深入开展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四)严守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索取或收受企业财物、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树立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形象。
妥否,请批示。
附:1.新洲区2026年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检查事项清单
2.新洲区2026年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查一次”检查对象清单
武汉市新洲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