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5-24091 | 分 类 | 科技、教育 |
|---|---|---|---|
| 发布机构 | 新洲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28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我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教学校、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或签订签订有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2.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
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满(至2025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五年)人员。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网报:9月28日-10月31日
2.区级初审:9月28日-11月5日
三、注册条件、程序
有关注册条件、程序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教师注册工作。
2.各单位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要求,严格工作程序,按时认真组织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附件: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资料
武汉市新洲区教育局
2025年9月28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