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市新洲区夕阳红养老院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5-02852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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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1-21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武汉市新洲区夕阳红养老院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4年11月19日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载不合格《检验报告》2份(报告编号:(NO:2024ZXC13-00171、NO:2024ZXC13-00172)),涉及我区1家餐饮单位餐具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市新洲区夕阳红养老院自行消毒的盛菜盘、盛菜碗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大肠菌群项目分别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武汉市新洲区夕阳红养老院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改。造成盛菜盘、盛菜碗不合格的原因分别是武汉市新洲区夕阳红养老院在餐具清洗过程中,未充分清洗,造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以及消毒时间未达到要求。我局要求企业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后续将加强对该养老院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新洲区夕阳红养老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01月20日对武汉市新洲区夕阳红养老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市监处罚〔2025〕4号),责令武汉市新洲区夕阳红养老院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武汉市新洲区夕阳红养老院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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