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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生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06-24 15:37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5-18586 分  类 食品药品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6-24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不合格生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5年4月30日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下载不合格《检验报告》1份(编号:WH2025SC00824),涉及我区1家商户经营的生姜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样品情况

(一)样品名称: 生

(二)产品批次:2025年4月3日

(三)不合格问题:武汉市新洲区天际街市便利店经营的生姜,报告编号为WH2025SC00824;样品数量:7.4kg;抽样日期:2025-04-03;检验结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行政处置情况

(一)违法事实认定:2025年4月3日,当事人经营者李莹从新洲区东街农贸市场姜志红(手机号15827486378)蔬菜批发购进涉案生姜25斤,共计110元,有手写的单据,使用微信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李莹现场提供了与姜志红妻子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涉案25斤生姜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有14.8斤由抽检人员购买),销售价7.8元/斤,金额共计195元。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能如实说明生姜进货来源,生姜不合格也不是当事人主观造成。

经再查:2025年4月2日,姜志红从武汉市黄陂区常道文蔬菜商行购进的涉案生姜,共购进5箱,100元/箱,共计500元,有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和销售单。2025年4月3日,姜志红将涉案生姜中的25斤出售给武汉市新洲区天际街市便利店,销售价4.4元/斤,共计110元。剩余95斤涉案生姜也已销售完毕,销售价4.4元/斤,无库存,金额共计418元。姜志红向本局提交了其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供货商武汉市黄陂区常道文蔬菜商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微信聊天截图2张,百信商行销售单1张,快件服务云平台截图1张。姜志红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二)处置依据及结果:当事人的上述事实,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经营禁止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2025年6月23日对当事人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新市监不罚〔2025〕18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将相关线索向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积极整改,积极组织员工学习落实《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我局要求当事人做好经营管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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