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繁体 长者专区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2-12-06 16:42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2-12-06
文  号 效力状态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件   名   

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孔埠村卫生室未按照类别将一次性输液管针头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卫传罚〔2022052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市新洲区汪集街孔埠村卫生室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李散术

违法事实

未按照类别将一次性输液管针头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行政处罚依据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①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②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责令7日内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件   名   

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张华1人正在从事药学专业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编号:新卫医罚〔2022045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卫生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0117722734487G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孙建军

违法事实

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张华1人正在从事药学专业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责令15天内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件   名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严丽(护士)1人正在从事药学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编号:新卫医罚〔2022046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卫生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0117441372803L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陈志华

违法事实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严丽(护士)1人正在从事药学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责令15天内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件   名   

武汉市新洲区徐古中心卫生院违规收费,侵害患者合法权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编号:新卫医罚〔2022048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市新洲区徐古中心卫生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01174413727231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梅金胡

违法事实

武汉市新洲区徐古中心卫生违规收费,侵害患者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责令15天内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件   名   

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卫生院违规收费,侵害患者合法权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编号:新卫医罚〔2022049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卫生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01174413726000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曹志文

违法事实

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卫生院违规收费,侵害患者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责令15天内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件   名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陈俊(口腔技师)1人正在从事口腔科诊疗医疗卫生技术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文号:新卫医罚〔2022053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0117441434680A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李小林

违法事实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陈俊(口腔技师)1人正在从事口腔科诊疗医疗卫生技术工。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责令3天内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件   名   

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彭葵花(助理医师)1人正在从事药剂调剂,发药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文号:新卫医罚〔2022054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卫生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0117441372926M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何玲辉

违法事实

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彭葵花(助理医师)1人正在从事药剂调剂,发药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责令3天内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件   名   

武汉市新洲区龙王咀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罗汉芳(护 士)1人正在从事检验医疗卫生技术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文号:新卫医罚〔2022058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市新洲区龙王咀卫生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0117672790877N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程望国

违法事实

武汉市新洲区龙王咀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等罗汉芳(护士)1人正在从事检验医疗卫生技术工。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责令3天内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件   名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违规收费,侵害患者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编号:新卫医罚〔2022059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0117441434680A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李小林

违法事实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违规收费,侵害患者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责令15天内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件   名   

武汉市新洲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姜珍喜(护士)1人正在从事药房调剂、发药医疗卫生技术工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文号:新卫医罚〔2022060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武汉市新洲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2420117722734516U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许建国

违法事实

武汉市新洲区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姜珍喜(护士)1人正在从事药房调剂、发药医疗卫生技术工。

行政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责令3天内改正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05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

 已阅  0  打印   下载   扫一扫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