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3-02-23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无 |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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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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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编号:2023421230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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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湖北嘉运宜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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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17MA49E5117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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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袁天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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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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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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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责令15日内改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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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2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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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 |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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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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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编号:2023421230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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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君至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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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17MA4K YDAQX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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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汤新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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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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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 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现依据《公共 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 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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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责令15日内改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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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2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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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 |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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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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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编号:2023421230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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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天润鸿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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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17MA49DWW8X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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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杨爱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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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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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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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责令15日内改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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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2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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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 |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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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张洁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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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编号:2023421230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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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新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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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17562340197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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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倪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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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张洁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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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 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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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责令15日内改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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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2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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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 |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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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件 名 称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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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编号:20234212300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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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市文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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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17MA4KL5HM9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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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朱剑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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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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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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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责令15日内改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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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2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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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 |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案 件 名 称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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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编号:2023421230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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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中新豪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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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17MA4KMFEH1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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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余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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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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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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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责令15日内改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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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2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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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 |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案 件 名 称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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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编号:20234212300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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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市新洲区米兰城际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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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2420117MA4KR63Q8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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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郑炳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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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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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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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责令15日内改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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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2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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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新洲区卫生健康局 | |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