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5-32235 | 分 类 | 土地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5-12-30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的通知》(鄂建设规〔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附:《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的通知》(鄂建设规〔2022〕1号)
武汉市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0日
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适用规则》的通知
鄂建设规〔2022〕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局,仙桃市住保中心、林业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规范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4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