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邾城地区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听证会公告(第2次)
新洲区邾城地区货运车辆交通组织优化管理措施
听证会公告
(第2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令第266号等相关规定,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于12月18日发布了《新洲区邾城地区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听证会公告(第1次)》,依据公告相关要求,采取自愿报名,委托部门和组织推荐产生了听证会参加人,并进行了资格审查。经研究并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举行新洲区邾城地区货运交通组织管理措施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5年1月16日(周四)9:00;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南安街368号(新洲区交通大队四楼会议室);
(一)听证人
周 涛 新洲区公安分局(兼听证会主持人)
李 黎 新洲区交通大队
林荣军新洲区交通运输局
柳 昌 新洲区城管执法局
詹炳松新洲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听证监察人
周正刚新洲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吴爱琴 新洲区司法局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市民群众代表
余时杰新洲区邾城街东城正街
邱建新 新洲区邾城街光明里
张丽萍新洲区邾城街清安社区
2、行业企业代表
刘文祥 武汉市银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张永红武汉市融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陈春锋 武汉市沛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吴启梅 新洲区刘三屋中医骨科医院
魏剑英 新洲区汪集街魏咀村
4、专家代表
杨凌云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城市交通工程高级工程师)
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
毛延红 新洲区信访局
曹建斌 新洲区交通运输局
姚应军湖北安达诚律师事务所
章晓斌 新洲区邾城街街道办事处
李 峰 辛冲街街道办事处
周列文新洲区交通大队
王 丰 新洲区交通大队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加人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遵守听证纪律,并将需发表的发言要点书写在听证会材料所附的意见表内。
(二)听证会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对会议进行新闻报道。
新洲区公安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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