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洲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洲区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普惠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统筹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辖区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扛牢环保政治责任,切实推进督察问题整改
1.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28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长江大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等重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现场调研督导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期砂石集散中心建设、循环经济园项目建设等环保重点工作26次。全区各级党委、班子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协同联动、合力攻坚,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营造“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大环保格局。
2.强力推进突出环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新洲区6次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共146项。已完成销号备案132项,达到时序进度13项,逾期未完成1项(省84柴泊湖、涨渡湖水质未达标)。目前,柴泊湖综合整治工程基本完成,待设备安装调试同步移交长江新区,涨渡湖整改已按照销号流程上报整改报告和销号台账资料;153件信访交办件已办结149件,阶段性办结4件,办结率97.4%。其中,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辖区2台一段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淘汰整改问题”和省委巡视反馈“双柳挖沟村长江大堤外6处10户3321.71平方米违建外迁、腾退和长江岸线修复工作”圆满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解决了一批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聚焦环境质量改善,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
1.严格强化空气质量管控。谋划并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46个,组织15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提级,推动总量减排。开展锅炉提标改造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中交二航、瑞驰踔厉等5家重点企业VOCs源头替代率达100%,完成3家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整治,持续推进VOCs治理9个关键环节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面源污染协同管控,严控露天秸秆焚烧、道路工地扬尘、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源。全面开展大气三方巡查和联合执法,完成市局督办大气问题整改10个、区级大气三方巡查共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414个。
截至11月30日,新洲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6,同比改善6.3%。空气质量优良率89.3%,同比增加5.3%。两项指标均全市排名第一。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1天。大气污染物PM10、PM2.5、NO2、O3浓度均值分别为46.7μg/m³、28.5μg/m³、17.8μg/m³、154.6μg/m³,分别同比下降14.8%、6.9%、5.3%、1.5%。各项指标均同比改善,空气质量整体良好。
2.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签订举水、倒水流域跨市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协议,落实联防联控机制,保障倒水、举水流域水环境安全。168个重点河流排口治理率已达到98.8%,力争年底完成整治工作。稳步推进潘塘街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基本完成3200亩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工程和土河(潘塘段)举水灌区综合治理工程,22个重点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稳步推进中。开展县级、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巡查和环境状况评估,积极推进阳逻二水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道观河水源地关停10家违建宾馆、迁移16条经营性游船、清理转运各类生活、建筑垃圾40余吨,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
按1-11月份平均水质计,新洲区1江3河7湖2水库,除陶家大湖水质为Ⅴ类,未达到Ⅳ类水质考核要求外,其他断面水质均达到省市考核要求。全区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2个重点水库水质全面稳定达标。
3.继续保持土壤环境安全稳定。完成原毅峰印染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持续推进建设用地污染地块联动监管。继续推进原中东污染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2024年土壤环境安全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三)坚持长江高水平保护,全速推动提质增效行动
1.深入开展长江干流岸线整治。提前1年完成22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任务。持续推进34公里长江干流过境江段全面禁捕。建立公安、市场监管、农村农业、海事等部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查处违法捕鱼行政案件19起,涉刑案件10起。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对涉及我区3家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引导中交二航局等重点公司使用“船E行”系统,实现电子联单闭环管理,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转运处置率达99%以上。
2.统筹推进长江沿线城乡环境治理。加强城镇污水收集体系建设,完成邾城地区7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清淤约30公里,正在推进李集街张店社区污水管网工程和双柳产业新城排水(雨水)工程(一期)。完成7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15条区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打造2.6万亩的“三新”(机械施肥和缓释肥、专用肥等新型高效肥料的利用)技术核心示范样板,推进化肥减量化,提高肥料利用率。组织汪集陶咀村开展市级首届五美乡村创建申报工作。
3.全面加强长江周边重点湖泊湿地保护。强化湖泊形态保护,清理完成10处“四乱”问题,拆除湖泊“三网”面积3070亩,拆网长度4450米。完成涨渡湖860亩水草种植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开展涨渡湖主港北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约5500亩。推进涨渡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及项目建设,周边渔场退养还湿1049亩,推进土河郊野湿地公园等小微湿地项目建设,义务植树2.1万株,荒山造林574亩、退化林修复500亩。修复破损山体5600平方米,消除5处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
(四)巩固生态创建成果,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不断擦亮绿色示范品牌。做好新洲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复核工作。纵深推进“两山”基地创建,制定并发布《武汉市新洲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24-2030年)》,完成了“两山”基地创建省级预审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待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申报通知后,立即开展后续申报。圆满完成2024年新洲区“无废城市”创建工作29项工作任务,无废城市“一区一品牌”创建工作进展顺利,共创成全区“无废细胞”35个,3家“无废工厂”正在积极申报中,节约型机关、绿色饭店、绿色学校、绿色商场、无废景区等系列“无废细胞”创建活动全面展开。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擦亮生态新洲“绿色名片”。
2.积极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子。坚持GEP与GDP协同增长,不断释放生态经济效能。甄选凤娃古镇探索碳普惠场景创建,奋力打造降碳示范试点。谋划“倒水河流域鄢家湖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期)”“武汉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项目(含新洲区77条水体)”3项绿色发展项目,均已进入中央资金项目储备库。其中,倒水河流域鄢家湖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3306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已提前下达。统筹推进全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整体布局建设,完成充电桩建设2337个,覆盖310个行政村。开展包容审慎执法,对首次轻微违法,没有产生污染后果的8家企业免于处罚;对环境管理水平高、环境信用评价好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做到无事不扰,非必要不开展现场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新洲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当前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还存在波动和反弹风险;二是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老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工业园区污染集中处理设施等不足;三是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还不高,企业污染治理还不够精细,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体系还不健全。
三、下一步计划和打算
(一)进一步压实体制机制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构建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严格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末端严治、后果严惩”的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机制,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进一步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清仓见底。统筹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信访交办件问题整改,做好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半篇文章,坚决守稳生态本底。加快推进砂石集散中心和循环产业园建设,强化涨渡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聚焦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生活污水治理、秸秆禁烧等突出环境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三)进一步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工作成果。纵深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从全面出击转向重点突破,从应急治理转向常态化治理,从治标治表转向标本兼治,力争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
(四)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攻坚力度。一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倒水、举水水质监测预警,落实举水、倒水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推进流域跨市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工作。不断优化水质攻坚方案,推动涨渡湖、陶家大湖等重点湖泊水质改善提升。二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谋划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绩效提级,不断强化扬尘、秸秆禁烧等面源污染协同管控,配合开展碳普惠、碳市场建设,力争全面完成十四五“双碳”工作目标。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持续推进原中东磷业重点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深入抓好农村环境整治,推动全区纳入中央资金项目的77条黑臭水体整治,完成6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我们将始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美丽新洲建设。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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