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3)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在城市规划中未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由于局部规划不尽合理,导致“先厂后房和“先路后房”等情况产生,引发矛盾纠纷。
二、整改目标
《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提出在城市规划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增强城市规划科学性,提高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水平,构建城市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三、整改措施
在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制度文件,建章立制。
四、整改情况
1、评估现有规划:通过“双评估”“双评价”对现有的城市规划进行评估,了解其在生态和环境方面的不足之处。
2、加强生态保护:在未来的规划中,更加注重生态和环境保护,确保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平衡。在项目建设之前,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统筹编制规划:构建三级(市、区、街道)和三类(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编制区、街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格局。在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制度文件,建章立制。
4、加强公众参与:通过规划、建设批前座谈、公示等方式,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让公众更多地参与到城市规划的决策中,减少因规划不合理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 月3日-2025年 1 月1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9358525
武汉市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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