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关于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拟上报成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及《省林业局 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函》(鄂林保函〔2025〕115号)要求,我区在2024年国家联审公示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经专家评估论证,形成了新洲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现将拟上报成果进行公示。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新洲区园林和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期:自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3日,共5天。
电子邮件:1099195935@qq.com
联系人:陈玲
联系电话:18971252038
地址:新洲区园林和林业局
附件:
新洲区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一览表
|
序号 |
自然保护地名称 |
类型 |
级别 |
面积(公顷) |
备注 |
|
合计 |
5305.58 |
||||
|
1 |
湖北武汉新洲涨渡湖省级湿地公园 |
湿地公园 |
地方级 |
5305.58 |
一般控制区 |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