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繁体 长者专区

关于拟撤销武汉正云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货运经营许可的公示

2026-04-03 08:55 新洲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武汉正云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事中监管情况的告知函》,武汉正云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仍未购入营运车辆,未开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承诺事项,不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相关经营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由原许可机关撤销原许可规定,以及《新洲区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动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我局拟依法撤销上述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权利告知

公示期:202643日一2026410(5个工作日)

异议反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决定,相关企业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相关企业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被告知陈述、申辩权利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

异议反馈地址:新洲区行政审批局二楼交通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27-89352089

                         武汉市新洲区行政审批局

                           202643


附件:

拟撤销道路货运经营许可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注册地址

1

武汉正云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1420117MAC00BBF1E

武汉420117114127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徐古镇徐古政府138


附件:

 已阅  0  打印   下载   扫一扫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