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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大峡谷漂流生态停车场项目建设剩余土石方拍卖公告

2026-07-27 08:30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新洲区人民政府委托,徐古街道办事处定于202684 日上午11:00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洲区分中心2001室对武汉市新洲区大峡谷漂流生态停车场项目建设剩余土石方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

单价

(元)

起拍价

(元)

竞买保证金

(元)

新洲区大峡谷漂流

生态停车场项目建

设剩余土石方

土方:36116.5

(立方米)

0.5

353404

50000

石方:91374.745

(吨)

3.67

注:按现场现状整体打包拍卖。

二、竞买人资格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

2.具备土石方运输、处置能力及合规消纳场地,无环保、交通、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拍卖标的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文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于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731 日下午17时前联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

四、意向竞买人须按照拍卖文件的要求,于202683 日中12时前提交报名资料。经拍卖人审核通过其竞买资格后,须在202683 日下午17时前,按照拍卖文件约定的金额向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意向竞买人需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且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方可正式取得竞买资格。

五、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83 日止为标的物展示期,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武汉市新洲区徐古街柳河村行门口湾旁现场勘查,踏勘产生的费用、安全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对剩余土石方的实际方量、堆载重量、材质品质等存在的优劣情况、计量误差以及其他已知或未知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六、履约要求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按约定时间完成清运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按原缴纳路径无息退回。

2.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并自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土石方清运及场地复原工作,超期将计收场地占用费;若买受人拒不清运,委托人有权重新处置标的物,相关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3.清运期间须严格遵守环保、交通、林地保护等相关规定,若发生违规作业、逾期清运、弃标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634号新世界中心B10

联系电话:电话:027-85750506

付女士15926478084  吴女士18064008858

监督单位:武汉市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27-89359919

武汉市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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