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告知承诺制的主要流程有哪些?
《武汉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实施告知承诺制的主要流程是:(一)审批部门告知。由审批部门主动向申请人告知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和相关条款,准予行政审批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需要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申请人作出承诺的法律效力,作出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申请人应当履行接受事中事后监管的义务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方式、内容等。(二)申请人承诺。由申请人确认和承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已经知晓审批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满足审批部门告知的准予行政审批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三)审查审批。审批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和告知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后,应当审查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对符合告知承诺及规定审批条件的,可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相关行政审批证件按照规定程序依法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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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