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外婆菜(酱腌菜)、雪菜笋丝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4-13666 | 分 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 发布机构 | 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4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外婆菜(酱腌菜)、雪菜笋丝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于2024年1月26日到2024年2月18日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三份(NO:TWJS24010151、NO:SEPNJFSJ241031-011、NO:SP2024017017),涉及我区1家企业生产的食品三个批次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26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 (NO:TWJS24010151),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外婆菜(酱腌菜)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2月1日,我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 (NO:SEPNJFSJ241031-011),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苏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外婆菜(酱腌菜)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4年2月18日,再次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 (NO:SP2024017017),襄阳市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晶恒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雪菜笋丝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市汉味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分析和讨论,查找不合格原因为新的配料人员工艺流程不熟悉、食品添加剂使用超量。该公司制定了员工培训学习、严格控制生产各环节工艺流程、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等整改措施并提交整改报告。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责令武汉市汉味鲜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
1. 没收违法所得1297元;
2. 责令停产停业2个月;
3. 罚款50000元,合并罚没51297元,上缴国库。
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