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 新土告字〔2022〕第21号
| 索 引 号 | 574913941/2022-16102 | 分 类 | 土地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5-10 |
| 文 号 | 新土告字〔2022〕第2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邾城街余姚村村民委员会、村民: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邾城街余姚村。
二、征收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拟用于温故大街(永安大道-文昌大道段)、(拥军路-齐安大道段)工程建设。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0948公顷,其中农用地0.0714公顷(耕地0.0678公顷),建设用地 0.023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四、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土地征收预公告下发后,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 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17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