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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商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6-02-01 16:54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574913941/2020-865832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大数据中心 发文日期 2016-02-01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口岸工作、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全区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投资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口岸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拟定全区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区商务、外事、侨务、引智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

2)负责全区商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流通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流通体制改革;拟订全区流通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指导和推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特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管,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不含汽车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成品油、酒类流通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药品流通行业、生活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3)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参与建立健全市场体系,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和政府储备有关政策和规定,制订全区市场应急预案;组织推动“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

4)负责全区国内经济协作交流工作;拟订全区国内经济协作的规定、措施、办法及经济协作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区国内经济协作、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全区与国内经济合作组织、友好城市或地区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参与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和参与服务西部大开发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外地驻新洲办事机构、外地在新洲投资企业和商会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区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开展合作交流和全区在外商会、驻外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区的对口支援和对口帮扶工作。

5)统筹管理全区进出口业务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加工贸易合同的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和全区对外贸易促进以及出口加工区、出口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工作;指导和推广国际贸易新方式。

6)组织实施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措施;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技术改造及科技研发。

7)负责全区服务贸易工作;贯彻落实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推进武汉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组织参与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内对外贸易促销活动。

8)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核上报和后期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境外就业管理;按规定做好各项对我区的无偿捐助、赠款、技术援助等有关工作;组织参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

9)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我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和参加的各种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指导管理并依法办理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及其变更、终止等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处理外商投诉。

10)负责对全区水路、陆路、航空、铁路口岸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保税物流园区的有关工作。

11)负责全区商务、招商引资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制订全区商务、招商引资人才培养和职工队伍的培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行业服务质量和信用建设;指导相关商务行业商会的工作。

12)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决策提出建议;充分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13)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区领导同志的出访报批工作;负责审核全区行政事业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审核本区企业单位负责人临时出国(境)工作,经市授权负责本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照、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企业邀请外国客商来新洲洽谈业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14)负责全区公务外事接待活动;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侨务、引智、港澳事务活动;指导协调区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工作中的反恐工作。

15)承担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管理本区聘请的外国经济专家和我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培训工作、研修生派出工作。

16)负责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侨突发事件和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促进、协调与香港、澳门在各领域的合作交流。

17)负责海外侨胞、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和归侨侨眷身份确认工作,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华侨回我区安置,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各项侨务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捐赠工作;负责全区有关港澳同胞方面的事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18)组织归侨、侨眷参加我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组织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商务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洲区商务局由机关其中:行政单位 1 个。

(三)商务局人员构成

区商务局(区招商局、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其中: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总经济师1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

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享受公务员待遇事业编制1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99.6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99.69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9.69 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9.42万元,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支出 25.2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5.07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499.69 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70.98 万元,下降12.40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499.69 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26.34万元,下降5.08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作调整。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183.43万元,人员变动工作调整

2.商品服务支出 182.98 万元,增加酒类专卖工作进社区工作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28 万元,工资调整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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